东莞催债:借钱给别人担保了能起诉吗
作者:admin 时间:2025-01-0214 次浏览
一、借钱给别人担保了能起诉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之规范,若于第三人(或称为保证人)作出担保后,债权人故意违背该会员方以书面形式表达的同意,擅自许可债务人对整体或部分债务进行转让,此种情况下,第三人即不再负有任何担保之责。若贷款申请人(即债务人)在未征得担保人(即第三人)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其债务转移给他人,依据前述法令,第三人物权可能不再对相关保证责任负责。这就意味着,当担保人为债务转让行为持有异议时,他们有权提起诉讼,请求取消担保责任或要求债权人对因债务转移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但是,若债务转移行为已经取得了担保人书面同意,则第三人仍然须履行相应的保证责任。在此情况下,除非出现其他法定情形,否则担保人无权提起诉讼请求解脱担保责任。总而言之,能否提起诉讼,关键在于债务转移是否已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如未经允许,担保人可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担保责任;反之,若是经债权人书面同意,则担保人须持续承担保障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二、借钱给别人但是没打欠条,对方也不承认了也不还钱怎么办
若当事人有能力通过其它合法渠道充分且明确地搜集以证实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那么在权益受到侵害后,可选择向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这一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并要求法院裁定被告应承担的给付款项和赔偿责任。
在此过程中,出借方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时,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据、收据、欠条等具备法律效力的债权凭证及其他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证实借贷法律关系真实存在的证据资料。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借钱给别人如何做担保
借贷行为中的担保措施多种多样,其中比较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保证担保,这是指由第三方充当保证人,向债权人郑重地作出承诺,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将会由保证人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具体的约定条款,保证又可以细分为一般保证以及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形式。其次是抵押担保,这种担保方式中,债务人或者第三方并不需要转移对财产的实际占有权,而是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物;抵押物通常为不动产,例如我们熟悉的房产等。再者就是质押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或者第三方会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以此来作为债权的担保物;比较常见的例子包括车辆质押、股权质押等等。在设定担保的过程中,
若债权人在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擅自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若债务转移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有权提起诉讼解除担保责任;若已获同意,则担保人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