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要债公司 :担保人追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条件
作者:admin 时间:2025-12-1391 次浏览
一、担保人追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条件
在担保人已经全面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方可行使向债务人为追索权利之举。
换句话说,即担保人已然依据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额履行了代偿义务。
然而,担保人所能行使的追索范围,理应仅限于其实践中已实际承担的责任范畴之内,不得超越此界限。
同时,作为被追索对象的债务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若债务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则担保人的追索行动恐将遭遇重重困境。
二、担保人追偿权诉讼时效
关于担保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问题 本句话传达的含义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关于担保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
该权益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已知晓或

然而,若自权利受害之日起已跨越二十个法定年度,那么这个权益将不再受到我国法院系统的保护和支持。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

三、担保人追偿怎么处理
担保人的追偿事宜应如何进行处理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时,担保人具备法定的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权力。
当保证人依照双方达成的协议无条件承担其作为担保方所应负有的债务责任后,可依该协议中所约定的责任范围,向作为借款人的债务人进行追偿。
在此过程中,保证人依法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拥有的相关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在了解担保人追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条件之后,我们还需明白与之相关的一些拓展问题。例如,当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时,如果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财产来偿还,那么担保人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还有,在多个担保人存在的情况下,各自的追偿比例又该如何确定呢?这些都是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遇到的复杂状况。如果您在涉及担保人追偿方面,除了条件之外,还对这些相关问题或者其他法律细节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让您在法律事务中不再迷茫。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