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讨债公司 :债务人死亡的诉讼时效能变更吗
作者:admin 时间:2025-06-113 次浏览
一、债务人死亡的诉讼时效能变更吗
通常而言,若债务人离世,并不会直接导致诉讼时效有所变化。然而,当面临债务人的逝去情况时,倘若该债务人尚遗留下财产用以继承,那么债权人便有权向其遗产继承人要求行使债权权。具体来说,诉讼时效期间将自权利主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
二、债务人死亡诉讼时效有限制吗
当债务人去世之后,对于诉讼时效仍有明确的法律限制。通常而言,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然而,若出现特殊情形,如债务人遗留下了部分财产,或者有继承人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等,这将可能对诉讼时效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免除条件包括什么
债务人去世债务不免除。若没留财物或财物不足偿债且无担保人和共债人,除非遗产能清偿,否则剩余债务可能无法偿还。若有继承人且继承了财产,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亡一般不会直接导致诉讼时效变更。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如果其有遗产,债权人可以向遗产继承人主张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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